第(3/3)页 “我懂事后的第一次被刺杀,是在三岁的时候,我清楚记得那天我生日,有人送来个很漂亮的蛋糕,是一个旋转木马形状的,我非常喜欢,上面还挂着好些个小铃铛。后来那个旋转木马爆炸了,所有小铃铛都化成碎片,那天一共死个七个人,我胳膊上留有贯穿伤。” “我七八岁的时候就杀过人,因为那人在进门时把我的狗杀死了,那条狗是我出生那年我妈送给我的玩伴,它很懂事,据说在我不懂事的时候它经常照顾我,甚至会阻止我去危险的地方,用牙齿拽着我衣服把我给拖回去。我有看过当年的录像,我在海边,它死拽着我往回拖。” “很好的一条狗,很通人性,我非常喜欢它,它是我这辈子最好的玩伴,然后在那晚别人刺杀我时,先把它给杀了。或许那人是怕它叫唤惊醒了别人,但我不管这些,他要杀我,我理解,很多利益关系都想让我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但我不能原谅他杀了我最好的玩伴。” “你说你羡慕我的生活,我想应该是我羡慕你的生活才对,因为我连个可以打架的小朋友都没有,每天像是生活在监狱中一样,只是为了保证我的安全” 当赵权跟林纯说起这些后,林纯都听愣了。 她满心以为赵权的生活应该超级爽才对,但现在听来一点都不爽,甚至觉得恐惧。 一个人的童年如果是生活在随时可能爆发的刺杀中,那该是件多么恐怖的事情她甚至觉得如果是自己的话,那么自己肯定会有很大的压力,活活把自己逼疯的那种。 难怪赵权可以那么强大,原来强大的外表之下,还有一颗打小就无比强大的内心。 当一个人经历过常人所不能后,那么他的所作所为他的成就,自然也就会变的常人所不能。 赵权,就是如此。 这天晚上,赵权跟林纯喝着酒聊了很多,但却也不是醉话,毕竟两人如今都是修士,酒这种东西可以说是千杯不醉,找的只是一种感觉罢了。 聊完吃完喝完,赵权就把林纯送出了酒店,他晚上得入驻,已经在酒店定好房间了,而林纯却有自己的住处,至于住哪,赵权可就不关心了,所以只管送到酒店门口。 林纯摆摆手,“回吧,不用目送了,丢不了。” 走了几步再回头,竟然发现赵权还在往她这看,“真丢不了,没喝醉,快回吧” 赵权还看,而且还不搭理她,这让林纯觉得有些奇怪。 赵权,好像不是在看她。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