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狼群夜袭-《重生一只猞猁》


    第(2/3)页

    几个月前

    王天一在一次远行中,无意的发现人类捕猎下套的痕迹,此后就会经常潜来此处,跟踪进山捕猎的队伍。

    一来二去,人类的语言八九不离十能听懂了。

    还是那句话;

    野兽凶残不可怕,就怕野兽有文化,更可怕的就是爱学习了。

    随着一天天更加强壮,对魔雾森林的了解加深,王天一已不满足于在兽群里厮混,每天吃饱肚皮晒太阳打发日子。

    作为一只有追求有文化的猞猁,拥有高等智慧的重生兽,必须要对未来做出规划。

    基于现实;

    最少要成长为可以修炼的妖兽,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起来,才能奢谈到其他。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想要达到目的不但要了解领地周围强大的野兽,还应该接触人类社会,从中必然能找到对自己有益的东西,起码多学点东西不是坏事儿。

    持续追踪捕猎队,应该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开始。

    王天一已经知道;

    这只捕猎队属于距此两百余公里一个叫做黑风寨的人类聚居点,这是一个大约2000余人的中型村落,基本上每过半个月都会出来一次捕猎,方式多种多样。

    无外乎设陷阱下套,循声辨味追踪食肉动物群,有时也会猎杀一些食肉动物。

    猎杀食肉动物是为了价值颇高的皮毛脚爪,猎杀食草动物纯粹是为了肉食,皮毛倒不怎么值钱。

    若是能够猎杀一只名贵的猞猁,肯定小小的发一笔财。

    躲在山石缝隙中的王天一微微的眯缝眼睛,一双毛茸茸的耳朵始终高度的警觉,身上厚厚的皮毛让他在寒夜里也不会觉得冷,就像自带被褥,更不需要多此一举的宿营或者点起篝火。

    作为一只野兽,他确实不喜欢篝火。

    不管捕猎队发生了什么事,王天一只管冷眼旁观就好,事实上他也做不了太多的事。

    一但靠近被发现,说不定会被喜滋滋的猎人杀了扒皮抽筋,那就啥也别提了。

    夜深了

    人类宿营地燃起了几座篝火,身穿皮毛制成服装的猎人们,大多紧紧的偎依在一起,靠着火堆边酣然进入梦乡。

    火堆中央有两个孤零零的小型营帐,一个是黑石队长的,一个是黑南风少寨主的,阶级无处不在,这显示出二人的地位超然。

    几名值夜的猎人不时回到火堆边搓搓手,喝一口热汤取暖,然后拿起刀和弓箭四处巡视。

    他们不会走远,最多也就是距离宿营地100多米的地方。

    夜色朦胧中

    有大群黑影在悄无声息的靠近,绿莹莹的凶残眼眸隔上老远就能看见,就像黑夜中的一个个绿色电灯泡似的。

    这仅限于目光敏锐的王天一,人类依然意识不到面临的巨大危险,王天一现在已经转移到高大的树桠上,透过密密匝匝的枝叶缝隙紧盯着银背野狼群。

    尤其是一头特别巨大的银背头狼,体长竟然高达三米多,估摸着最少也得有两百五六十公斤,几乎是普通银背狼的两倍还多。

    明显的特征右耳朵缺了一半,像是被什么猛兽生生撕了下来。

    它带给王天一极为危险的感觉,王天一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银背狼,其一双眼眸特别凶残骇人。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