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三十年河西(二)-《夺标》
第(3/3)页
崔明明被梦游的江雨割喉了!
发生在大学文科院研究所的这场杀人案,情节简单,目击证人众多,刑警队和派出所的干警接到报案赶赴现场之后,不费丝毫的力气,没有一点的周折,就从凶手江雨的家中将她给擒获了。
只是抓获的这个过程十分耐人寻味,当警察们破门而入破窗而入的时候,杀人嫌疑犯江雨正躺在自己的床上盖着被子睡得正香。
而江雨的身上这时还穿着刚刚杀害崔明明时的那身衣服,衣服上面到处都是溅的血,这些血将被子床单全都染红了,那柄用来杀人的裁纸刀就在江雨身边的书桌上放着,当然上面也是崔明明的血。
满脸满身是血的江雨对荷枪实弹来抓捕自己的警察表示出十分的困惑,直到她被警察给戴上了手铐,她还在追问“你们究竟对我做了什么?”
“为什么我的身上都是血?”
“为什么我的床上也是血?”
“裁纸刀是我的,为什么上面带着血?”
“为什么?”
平安返校后知道了江雨所做的这一切。
他明白了,为什么江雨要让自己五一回家,为什么会让自己搬离她的家,为什么会有前面的那一场旅行。
江雨在审讯中,坚持自己五一那天开完了会,就回家睡觉了,她否认自己从会场回来后再出过门、更别说去过餐厅,特别是怎么可能持刀杀人。
江雨是漂亮的,而且是女教授,身上的头衔众多,这样一个前途无量的大学教师,怎么可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去杀一个女同事,而且在杀了人之后也不逃跑,更不隐匿凶器,反而堂而皇之的在家里睡大觉!
这不科学!也不正常!
更不符合常理!
随着警方进一步的调查,一些隐秘的情况涌现了出来:江雨有梦游症,有非常严重的梦游症,这一点不光是江雨曾经就诊过的医生,甚至身边的每一个同事都能说的清楚,这些同事们这会将江雨此前的种种匪夷所思的行径给竹筒倒豆子一样的倾泄了出来,而刘文涛更是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江雨曾经在去年冬天犯病跳天桥自杀,结果未遂。
什么样的人能做出这样疯狂的事情?
神经病人。
只有精神不正常的人,才会这样去做。
几个月后,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杀人案做出了判决:尽管江雨杀害了崔明明,但是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之规定,法院判决江雨免于刑事处罚,交由所在单位当庭领走,并责令单位承担对她的全部治疗费用。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