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奇怪的仙缘!-《玄幻:遇强则强,我的修为无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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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白!”

    阿鲲纵跃而起,随着璀璨的仙光闪耀,一头宛若鲸鱼的庞然大物出现在天穹上,遮天蔽日的翅膀拍打,掀起磅礴的气流。

    红千叶眼含深意的看着赤服老者,“记住每年给拜火魔教缴纳贡品,若有不从,你知道下场是什么。”

    “红教主,我肯定会照做的!”丁帧吓得赶紧郑重表态,直到对方离去,浑身这才放松了下来,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

    “小丁子,我们走了。”叶君临说完,消失在原地。

    “前辈,小丁子会想你的!”

    丁帧热泪盈眶道。

    他还是很感激叶君临的,如果没有对方强势出手,以雪狼王残暴的性子定会大开杀戒,满足口腹之欲。

    “恭送前辈!!!”

    目送着鲲鹏的远去,理棠城的修士们拱手作揖,不敢有丝毫的怠慢,且都是心甘情愿的。

    虽然中间历经一波三折,但亲眼见识过叶君临单手灭杀雪狼王的场景,内心的崇拜早已达到了顶峰。

    所以,当看到叶君临驾驭鲲鹏离去,大伙都感到非常不舍。

    “吼!”出于习惯,雪豹发出低沉的吼声。

    “雪豹,闭……”丁帧本想说闭嘴的,但又下意识的止住了。

    原因无它,怕被打脸!

    天元州。

    太初圣地。

    一袭素白麻袍的老者盘膝而坐,前面便是飞流直下三千尺的瀑布。

    或许是受到他气机的影响,瀑布居然呈现出猩红之色,水面也是血红无比,似乎整片湖泊都被鲜血填满,景象分外诡异和惊悚。

    谁能想到,被中域修士誉为正道之光的太初圣主,背地里利用血族的天赋,疯狂伏击各门各派的仙人,将他们的仙血吸食殆尽,充当自己提升修为的养料。

    如今的太初圣主,已经是一位玄仙七重天的强者了!

    以他现在的修为,绝对能稳压另外三位圣主,就算是玄天圣主江天命,都要被他甩在后面。

    加上血族恐怖的自愈能力,即便他面对仙君级强者都敢掰掰手腕。

    对此,太初圣主庆幸自己做出了英明的选择,成为血族果然是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这人族,不当也罢!!

    突然,

    一个男子出现在岸上,对着盘坐在瀑布顶端的太初圣主,拱手作揖,恭敬道:

    “圣主,弟子有要事禀报!”

    他身穿黑白相间的服饰,佩戴月牙色的腰带,头顶紫金古冠,器宇不凡,只是眼神有些阴翳,脸容毫无血色,有种一反常态的苍白。

    他是太初圣地的圣子,连城璧!

    但外界不知道的是,连城璧在前阵子接受了一场洗礼,被转化成了血仆!

    刚开始,连城璧是无法接受的,对太初圣主的做法心怀怨恨,直到认清现实,以及接受身为血仆的好处后,他的心态也随之发生改变。

    身为血仆,自身修为也会受到主人的影响,可以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连城璧在修为上大有长进,从最初的顶阶真仙,快速晋升到了玄仙之境。

    只是以后的日子里,他必须每隔一段时间,向太初圣主索求几滴蕴含生命之力的精血,否则就会痛苦难耐,发疯发狂,最后彻底丧失理智,走火入魔。

    这就是血仆的悲哀之处。

    从成为血仆的那一天,便不再是自己了,永远只能是主人的附属,以后在大道上,也难以寸进。

    但好处也很明显,就是可以被带飞!

    “何事。”太初圣主双目依旧闭合,薄唇淡淡吐出两个字。

    接着,连城璧就一五一十的说出见闻。

    “怪哉,竟有这等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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