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不多时,他披着大皮袄,而毛驴的背上也盖上了大皮袄,腰后的刀还没流干净血迹,抓一把碎饼子放进嘴里,再就一口辣酒,终于能捱过今夜的寒雪了。 这一夜,有很多人熬不过去,越往西走,地就越荒凉,而人就越少,孙梓凯越来越理解蛮人们为何要抢了,如果关外都是这样的地,那确实活得艰难,可他依然不能接受蛮人抢完就跑,来年再抢的做法,他们大可以也住在关内,或者也开垦土地,他们不是不会,只是习惯了掠夺。 这些日子他跟许多蛮人都有过交流,蛮人们似乎从小就被灌输了统一的生存之道,想吃饭,从拿饭的人手里夺,若不给,就砍了他。 孙梓凯现在对外面的人没有任何怜悯之意,混在其中,见蛮就宰,也从不会留下活口,所以蛮人们都不知晓他的存在。 杀人之技,他已经熟通于身,别看他立起来只有马肚子高,三五个成年蛮子加起来,不是他的对手,他琢磨出不少的动作,譬如拔刀一击,最是好用,将刀取下隐于披风之内,再在交战中以迅雷之势拔出,或刺或劈,往往出奇制胜,仅此一招,他日日练,夜夜想,足足练了四千多次。 后来,把拔刀的位置作了改进,将刀别在腰左侧,拔出刀之后,还可立即反手回刀迎敌,修长的细刀,已经被他使出了切风声。 可他却没有满足之意,料想如此下去,不过是数年后,自己于关外无敌,可碰到那些修行之人,依然只能和半个月前一般忍气吞声,要是能有一个修行者来陪自己练杀人技就好了。 没有任何修行之道,他只能自己悟,把自己长久来屠杀蛮人的动作编排到一起,每日都要打上一遍,起先只有七、八个动作,后来成套了,四、五十个动作还都是杀人技,慢慢琢磨着改换动作的次序,再去糟粕留精华,最后形成了一套技法,从头到尾,行云流水、威力惊人,他直呼自己是天才,而他,的的确确是个天才。 又把重石绑在自己双腿,日夜带着,后来双臂也绑了,再后来身上也绑了,但人都是有极限的,他做不到一直加重。 这夜,他坐在星空之下,雪还未停,他的酒喝光了。 抬头,看见了沉到天际的月亮,他自言自语着:“月亮也是有能量的吧,太阳也是,但太阳的能量一定要强,不然我怎么会觉得热呢。太阳是热,月亮是冷吗?不对不对,夏天的时候,月亮也是很热的。” “咦?如果我感觉到的热,就是太阳的能量,那我要是能想办法把太阳的能量接受的更多,会怎样?” 好了,这就是他明天的目标了。 第二天,雪还在下,他却全身光着,敞开双臂,感受着日光,这无异于是送死,他果然冻僵了,还是毛驴把皮袄盖在了他身上才救了他。 孙梓凯没有泄气,没有修行之道,他必须自己悟,且相信,那所谓的灵气之道,一定也是被悟出来的。缩在皮袄中,他伸出了一只手,日光打在他的手上,手掌很小,光不会因为他的想法而聚集,这一切都显得那么无力。 可他没有放弃,他觉得这是说得通的,太阳的能量一定是被自己吸收了,所以他才能感受到热,像吃饭一样,他的皮肤正在吃着光。 吃? 他用小刀划开了自己的手背,接着取了些磨成粉的草药抹上去,伤口有些疼,那是身体生在吞噬着药性的结果,人是怎么吸收养分的呢?他脑海里回忆着自己背过的医书,摸索着身上的穴位,哪里是管脾脏的,哪里是管心脏的…… 他脱下了皮袄,光着身子跳了出去,这一次他不乖乖站着,而是打起了自己的那套技法,但技法的顺序这次大乱,原来是他将每一个动作和每一处临近的穴位相应,以穴位的顺序来定义动作,接着,他将身上靠近穴位处,划开了数十道口子,血液还没流出,他便涂上了药沫,接着继续打出每一个动作。 第(2/3)页